浮誇

 

也許你也對這個名字毫不陌生:林夕

他曾經這樣形容過;世界上有兩個人能夠將我寫的詞完美地詮釋出來、甚至超乎我的想像。

一個是充滿空靈美的王菲,而另一個則是Eason陳奕迅。

 

去年,在香港舉行的 2014 Mnet Asian Music Awards 頒獎典禮,陳奕迅以一首「浮誇」震撼全場。 

那天過後,陸續出現了許多多、兩種極端的聲音。一種說他的歌聲退步了、說高低音的轉音起伏之間不若以往那樣出色,而另一種則為他那日的演出深深著迷;我絕對是屬於後者。

 

我很喜歡Eason,也很喜歡他獨特、難以形容的嗓音;與其說是「喜歡」,不如說已經是一種無可救藥、略帶偏執的著迷。

絲毫不誇張。

曾經有很長一段時間,我很喜歡聽華語歌、手機裡(或者還只有Nokia的那個年代)、音響裡流瀉出的音樂總是不需翻譯就能直接明白的歌詞,那時期喜歡的華語女歌手隨便就能舉出好幾個,像是早期的江美琪、許茹芸、張玉華、王菲、莫文蔚,然後是比較後面的蔡健雅、梁靜茹、陳綺貞、孫燕姿等等,有趣的是在這相同好多年的時間軸裡,我從來卻只獨鍾一個華語男歌手:陳奕迅。

 

從最膾炙人口的「十年」、「妳的背包」、「聖誕結」、「婚禮的祝福」,一直到後來的「兄妹」、「好久不見」、「愛情轉移」、「淘汰」、「全世界失眠」、「浮誇」....

太多太多,這之間哪一首歌歸屬於哪一張專輯、哪張先而又哪張後我是沒那強大概念了,總之他的許多歌都曾在我人生的某一段路上、幾個記憶猶新的節點恰巧出現過,而且出現了就再也不曾離開。

 

從我一直寫著、寫了好幾年卻始終沒有完成的森的故事裡,曾經讓自己輾轉遷移到台中居住、曾經在某個招待所裡當過陪酒公關。其實我最初的英文名字在那年是個非常菜市場的稱呼,叫做Kevin,因緣際會剛從事陪酒公關的那陣子,三不五時就會被同事或客人以此來一下玩笑;當時的老闆總是要我改個比較適合這個職業的名字(大概是說 Kevin聽起來稍微太乖了一點)。

但我總是想不出自己可以叫做什麼、或者說什麼之於我才是最適合地;尤其對於這樣的代號其實也沒多大意見的那一年。

 

有時候,來招待所的客人會拉著我們上台唱歌,多數時候是任君高興、反正左右陪著唱就是了,但有時候,客人會要我自己點歌、點我喜歡的來唱;通常十次裡頭大概有八、九次,我點的總是Eason的歌。

某一晚在我唱完走下舞台的時候,當時的一位熟客、同桌的一位姊姊半醉的抱著我大聲喊著:「我說你齁~這麼愛唱陳奕迅!乾脆就叫Eason好了!!」

另一桌的幾個熟客也跟著起鬨,然後,在那晚以後,我只知道、我的名牌就從Kevin變成了Eason。

 

大概也是從那時候起,我的生活裡、包括愛情的這一路上,這個聲音好像就再也沒有缺席過了。

 

第一任男友新和我的共同點之一、也是個愛唱歌的人,和他去過幾次KTV、他也對我唱過幾首歌,但來來去去、我印象最深刻的就是那一首「紅玫瑰」;得不到的永遠在騷動、而被偏愛的總有恃無恐?那時還無法意會歌詞裡的文字,只覺得唱著這首歌的他真得很帥、很耀眼。

第三任男友浩克,在我們見面的第一個夜晚,在大稻埕夜裡的河畔邊,我擁著他、對著他唱了一首陳奕迅送給女兒的「Baby song」;我說小我七歲的他,就像歌詞裡描述的:你的眼睛像顆水晶通透、而裡面有著一個無窮無盡的宇宙。

曾經在幾個無眠的夜裡,我會騎車在市區到處閒晃,耳機裡播放著「全世界失眠」,也在某一年離家北上、身邊一個熟識的朋友都沒有的情況下,聽見了「陀飛輪」也驚覺自己離年輕開始有了越來越難忽視的差距而突然在心裡感到一陣寂寞的酸楚。

 

Eason的聲音到底有沒有退步,老實說我真得聽不出來;或許該說,不管有或沒有,但那於我而言一點都無關緊要。

套句個人意見最愛用的話:不過不失。

陳奕迅的歌聲對我而言,常常是失控的、過頭的、你好像不知道它要上哪去、要飄到什麼程度;但,你就是喜歡、你就是有辦法在幾分鐘內潸然淚下。

林夕也曾說過,那樣的聲音、十年都難遇見一個陳奕迅,他唱歌用的從來就不是「技巧」、不是要去掌握、要去矯揉造作一個完美高音,而是「感情」;所以哪怕哪一次轉音不完美、哪一個高音沒有飆上去,我說到底 who care?那個獨特的嗓音總有本領,在你身上開一條肉眼不見的縫隙、直直地溜進你的心裡。

 

浮誇嗎?

是,我想的確很浮誇,但偏偏又讓你不知從何挑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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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Mr.伊森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3) 人氣()